东南亚国家联盟签署跨境数字经济合作新协定,明确区域内跨境数据流动、电子支付互认等核心规则

2026-10-06 08:51

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各成员国经济部长正式签署跨境数字经济合作新协定,这是东盟在区域数字一体化进程中达成的里程碑式制度安排,将为总规模超2000亿美元的东盟数字经济市场构建统一、透明、可预期的规则框架。

本次签署的协定围绕区域数字经济合作的核心堵点设置专门规则章节,其中跨境数据流动相关条款明确,东盟成员国之间不得将数据本地化作为市场准入的强制性前提,除涉及公共安全、核心金融风险防控、个人敏感信息保护的特殊法定场景外,应当允许为商业目的开展的运营数据、服务数据在区域内合规自由传输;同时协定统一了东盟层面的个人信息跨境传输保护基线,要求各成员国建立互认的数据保护能力评估机制,避免因规则差异给企业造成重复合规成本。

在电子支付互认领域,协定明确了区域内电子支付服务的准入标准协同要求,推动成员国之间实现二维码支付标准互通、快速支付系统对接、电子钱包跨境充值与消费的合规通道搭建,未来东盟区域内的居民跨境旅游、跨境电商消费,可直接使用本国持牌支付机构的电子支付工具完成交易,无需经过多次货币兑换和第三方跳转。同时协定就电子签名、电子身份认证的域内互认效力作出明确规定,承认符合统一技术标准的电子合同、电子交易凭证在所有成员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解决长期以来跨境数字交易存在的身份核验难、合同举证难问题。

除上述核心规则外,协定还覆盖了跨境数字贸易关税豁免、数字知识产权保护、中小微数字企业跨境发展扶持、跨境数字消费争议协同处置等配套内容。根据东盟秘书处的测算,协定正式落地实施后,预计将在未来5年内拉动东盟区域数字经济整体增速提升1.5至2个百分点,帮助区域内超30万家中小微经营主体低成本开展跨境数字经营业务,同时将东盟居民跨境数字服务的使用成本降低约40%。

接下来东盟将成立专门的协定执行协调委员会,推动各成员国在18个月内完成国内相关规则与协定要求的衔接落地,同时建立常态化的规则更新机制,根据数字技术迭代和产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合作内容,逐步建成全球范围内规则衔接顺畅、产业协同高效的区域数字经济合作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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